36家违约企业被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3个月

8月27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本月公示了两批36家违约企业,并处以暂停电子商店交易权限三个月等处罚。被处罚的企业有苏宁易购、陈光科力普、北京蔡政贸易等。
8月13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示了13家违约企业,8月25日、26日公示了23家违约企业。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26条,“电子商店”项目中的31家企业因“在上架不符合上架规则的产品或服务”被暂停在电子商店交易3个月并予以公示。
两家企业因采购人投诉未按要求供货,根据《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未在承诺的交货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规定,暂停电子商店的交易资格3个月并予以公示。
某公司因采购人投诉和供应商未能及时确认在订单的逆向拍卖交易,以及《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26条第3款中的“(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比价、逆向拍卖等竞争手段确认在订单的交易”,被暂停电子商店交易权限3个月并予以公示。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管理办法》第28条,另外两家企业被暂停电子招标三年并予以公示。
103010第26条明确表示,供应商出现四种情况之一的,CNNC将暂停其电子商店的交易权限3个月并予以公开。这四种情况分别是“在上架不符合《上架规则》的产品或服务”、“无法按报价进行交易”、“通过比价逆向拍卖等竞争手段在订单进行的交易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以及“其他违反电子商店内外交易原则的情况”。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四)项明确表示“对应品类不正确的上架”属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1期)》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其他违反电子商店上下架、交易原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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